针对外国公民的特殊税收制度早在2025年就已通过总统令第180号《关于实施外国公民所得税特殊税收制度的措施》引入乌兹别克斯坦。该总统令自2026年1月1日起,为拥有境外收入的非居民规定了优惠方案的基本参数。文件规定,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税务居民并满足一系列条件的外国人,其来自境外来源的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然而,该总统令仅涉及一般原则,并指示制定配套法规,因此该制度在不久前仍更像是一项政治声明,而非真正可用的工具。
据UzDaily报道,2026年5月21日,政府批准了关于向外国公民提供特殊税收制度的条例,这实际上启动了这一制度,并将其转变为一项规范化的行政程序。
该条例经内阁决议批准,详细描述了外国公民如何申请特殊税收制度、需经过哪些机构的审议以及决策时限。因此,总统令中确立的内容现在通过技术规则加以补充,没有这些规则,优惠方案便无法实施。
根据公布的说明,该条例规定,外国公民需通过乌兹别克斯坦税务委员会的在线服务以电子形式提交特殊税收制度申请。
申请将由特别设立的制度授予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有最多五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决定授予优惠身份或予以拒绝。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在乌兹别克斯坦一家授权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或在境内持牌加密货币交易所开设加密钱包,并缴纳特别费用。该费用金额已在总统令中确定并在后续材料中说明:申请人本人为5万美元,每位受该制度覆盖的成年家庭成员为1万美元。
该条例同时明确了该制度已知架构的实践细节。
申请特殊制度下税务居民身份的外国公民,需在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内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居住超过30个日历日,并在该国拥有住宅类不动产-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境外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收入则需按一般规则纳税。这使得该制度对拥有全球高收入、并愿意通过房产和实际居住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最低限度联系的富裕外国人具有吸引力。
2025年的总统令与5月份的条例相结合,使乌兹别克斯坦拥有了一个吸引私人资本的完整税收竞争工具:一方面是针对拥有境外收入的外国个人的优惠制度,另一方面是通过税务委员会和特别设立的委员会提供的规范化、且在很大程度上数字化的准入流程。



